各單位、個人:
2017年度教➿、科研獎勵的統計、核算工作現已開始👨🏼🌾,請各位教職工按下列要求上報有關材料。
一、上報材料
(一)登記內容為2017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所完成的各項教、科研成果,包括項目申報、項目立項🟡、項目結題👩🏻🦽➡️↙️、獲獎成果、專利成果🎇、學術論文🧑✈️、學術會議論文等。具體登記內容與要求請參見《2017年度教職員工教研科研成果登記表》及填表說明。
(二)所有教職員工應按要求,對照填表說明認真🩶、如實填寫《教研科研成果登記表》,並提供相關成果證明材料(原件)🫱🏿,在規定時間報所在單位審核、確認、匯總。
(三)成果證明材料包括💂🏽♂️:項目申報書、立項書、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;著作👃🏽、教材出版原件;論文期刊原件及復印件;收錄論文期刊原件及復印件、有關機構的收錄證明↖️;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成果鑒定證書、評審書或結題驗收書原件及復印件;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。以上原件在科研處復核確認後返還個人。
二、時間安排
2017年12月1—11日🙆🏽♂️,個人填寫《2017年教職員工科研成果登記表》,並報送到所在單位🤘🏼,各單位負責審核、匯總。報送到科研處時間為12月11日🧚🏽,請各單位、部門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上報、統計,不接受個人上報。逾期未交者🧑🏿🔬,將不予統計🕊、核算2017年度學校科研工作獎勵。
三、有關要求
(一)凡不參加年度登記的,或逾期不報的,或出現弄虛作假等不良現象的,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如登記期間個人因公在外⛹🏽♀️👨🏼🍼,不能按時參加的,可經所在單位審批申請延期填報。個人上報材料包括:《2017年教職員工教研科研成果登記表》紙質文檔及電子文檔💂♂️,填報的成果證明材料原件💇。
(二)如在規定上報時間之前未能獲得成果證明原件的🎲,可申請納入下一年度登記🚴♀️。本次教職員教研科研成果登記,不僅是教研科研獎勵的依據🐑,也是學校目標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🫑,是全院進一步加強教研科研的一項重要工作。
(三)各單位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布置,使每位教職工了解登記內容及填報要求、時間安排等🍰,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工作😵,並在科研處指導下順利完成年度科研成果登記工作。
四🤽🏽、未盡事宜另行通知🔔。
聯系人:張敏 聯系電話💁🏿♀️:81300009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🚎、 2017年度教職員工教研科研成果登記表
2、2017年度教職員工教研科研成果登記表填表說明
教務處(科研處)
2017年11月30日